
为深入贯彻人社部“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部署,规范“岗位需求 技能培训 技能评价 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全流程管理,根据《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26〕3号)、《湖北省项目化培训工作指引(试行)》《湖北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指引(试行)》(鄂人社办发〔202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就业培训工作实际,现发布一批项目化培训专业目录(见附件1),拟在我县遴选符合条件机构承接目录内的培训专业,组织开展项目化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遴选范围
1.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2.就业训练中心、公共实训基地;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4.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
5.大型企业培训中心。
二、参加遴选机构条件
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合规。取得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或各级党委、政府批准的公办培训机构资质,依法登记注册,正常开展培训1年以上;符合补贴性培训资金来源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培训机构资质的其他规定;
2.场地设施达标。自有或长期租赁(遴选时距期满1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建筑和消防要求的教学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生活服务类培训机构面积800平方米以上);配备满足培训需求的教学和实训设施设备,实训工位充足,保证1至6人一台(套);
3.资产与师资合格。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上(生活服务类60万元以上);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职教师人数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应配备理论课和实操课教师各不少于2名;
4.培训业绩与信用良好。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能为学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近1年内无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5.管理制度完善。建立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有国家职业标准的,应符合其要求。
6.其他要求:严格执行培训监管、资金管理、信息公开等要求,自愿接受人社部门全过程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估。
三、遴选流程
1.机构申报: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2.专家评审:县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资质、设施设备条件、培训师资力量、培训方案与课程设置、过往培训业绩、就业服务能力、信用状况等。
3.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入选承训机构名单,并通过崇阳县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清单(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标注“与原件一致”)
1.《崇阳县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2.机构资质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等资质复印件);
3.拟开展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师资配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考核方式、能为相应的工种开展考证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就业去向情况及证明材料等);
4.培训场地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场地实景照片、实训设备清单;
5.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花名册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6.近3年同类技能培训业绩证明、培训后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
7.承诺书(见附件3);
8.评审需要的其他补充佐证材料。
五、其他要求
1.申报机构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全责,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同类项目。
2.承训机构须严格按申报方案实施培训,落实全过程监管、痕迹化管理、实名制参训,确保培训质量与资金安全。
六、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
2.申报地点:崇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股;
3.咨询电话:0715-3069551。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