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省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关于印发《崇阳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对过渡期内符合条件因乡镇漏报的外出务工对象补发一次性交通补贴,补发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我局现将崇阳县2021至2025年符合补贴政策的339名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名单及补贴金额,在崇阳县人力资源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7日),补贴标准为跨省务工每人500元、省内县外务工每人300元。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5日内向县公共服务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715-3069556。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3日